被剪切复制过的录音,视频,照片,还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么?证明它的真实性,没被修改过或者PS过多谢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无法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