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局成立的时间
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于2018年4月2日组建成立,是公安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国家移民管理局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由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管理。
移民局的职责是协调拟定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三非”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综合司(移民事务国际合作司)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公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工作。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
政策法规司主要职责:开展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研究,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移民和出入境执法以及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普法宣传工作。
外国人管理司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口岸签证签发管理、签证延期换发。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留学管理、停留居留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管理事宜。承担外国人来华定居审批管理工作。承担难民身份甄别及临时安置、遣返工作。承担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的具体协调工作。
移民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涉外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来华移民定居人员语言、文化培训辅导,促进移民社会融入;组织编印制作面向来华移民定居人员的法律、文化、社会、国情知识读本和视听资料,帮助熟悉适应工作、生活环境;开展国家移民管理政策法律宣传咨询,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移民管理国际合作交流,服务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收集分析国内外移民情况、特点、趋势,提出移民管理政策法规修订调整建议;了解掌握来华移民定居人员意见建议,协助相关主管部门改进服务管理工作;加挂“中国移民管理报社”牌子,编辑出版发行移民管理报纸、期刊,建设维护网络媒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