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公***机构在什么期间实现碳达峰

总体来说,公***机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将经历三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2021—2025年),公***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力争实现碳达峰。第二阶段(2026—2030年),在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并考虑到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的提升,公***机构示范引领的潜力将得到更大释放。第三阶段(2031—2060年),随着节能改造、新能源替代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公***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和结构将得到很大的优化,届时公***机构的主要任务将转化为推动局部碳中和目标实现,并着力扩大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生产方式转型,助力我国碳中和目标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