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赡养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有区别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具体计算: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3、子女有能力给予赡养费时,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2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有3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和个人的收入来定的。赡养费的计算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

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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