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执行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及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认为需要指定执行的,可以裁定指定执行。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函示指定执行的案件,应当裁定指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