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出错全责吗
员工试用期出错不一定全责,责任承担如下:
1、如果是因员工严重不负责任或者具有其他重大过错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由员工负担;
2、如果员工没有重大过错,该损失是意外造成的,则责任一般由公司负担。
在试用期内当劳动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员工在试用期间出错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由谁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由员工承担责任,如果不是故意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