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延长产假60天
可以延长产假60天的人如下: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者,增加15天产假,也算产假延长。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1、产前假期间,妊娠七个月以上,女职工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请产前假的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即可享受两个月的产前假。在这期间工资应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2、保胎假期间,女性职工在保胎期间的工资应按照所在单位病假的待遇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女性职工在胞胎期间只能按照病假的标准领取工资。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则根据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3、产假期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以及丈夫在陪产期间的工资标准都不应低于本人的标准工资。
综上所述,在所有假期包括哺乳假休完之后还需要延长产假的,可以依据个人情况向公司或者单位提出申请,但是延长假期加上原来的假期总和不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