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如下:
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退费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科辅导、兴趣班、培训课程等。
第三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确保退费程序合法、公平、透明。
第二章 退费标准
第四条 学员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申请退费。
第五条 学员在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学习的部分,按照已经学习的课时和服务费用进行折算,不得随意扣除。
第六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明确退费标准,并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第七条 学员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费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病例证明、迁户口证明等。
第三章 退费程序
第八条 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退费时,应当书面提交申请,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第九条 校外培训机构在接到退费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通知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审核结果。
第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依约将退费款项返还给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退费方式应当与原付款方式一致。
第四章 异议处理
第十一条 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退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二条 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诉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由校外培训机构另行审核。
第十三条 如果经审核,学员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诉成立,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补偿或调整退费金额。
第五章 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 校外培训机构如果违反本办法,存在强制不合理扣费、未明示退费标准、不提供书面通知等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本校外培训机构所有。
这是一份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管理办法的简要范例,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地区、机构性质和法规而有所不同。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定自己的退费管理办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情况,确保学员和家长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