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老年人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过,这样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的效益。在老人的遗嘱的时候,必须要让老人在自己立的遗嘱上面签字,按手印,这样才会具有法律效应。在生活中有一些老人由于法律知识比较薄弱,从而在立遗嘱的时候往往会找一些见证人进行见证,这样就证明老人立遗嘱是有效的,而这样的一些证人是具有发言权的。
大多数农村的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往往都是出于为了孩子好,对两个儿子进行公平公正的分配。但是不管老人怎么样的分配,对于子女而言,在内心当中都会觉得老人有些偏心,尤其是很多老人都会格外的疼爱自己的小儿子。所以对大儿子的财产分配上面,往往会有些不平衡。大多数的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也都是为了减少两个儿子之间的争吵,才会提前对自己的所有财产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
大多数农村的老人在立遗嘱时,其实根本就不知道有遗嘱公证处,而且也是为了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所以就直接找来同村的人进行见证或者是自己在写遗嘱的时候直接在遗嘱上面签名字,按上了自己的红手印。这样即使当老人在去世以后,子女也都只能按照老人的遗嘱进行财产分配。不管老人怎样安排,年轻人都只能照做,要听从老人的话。
在当代这个社会当中不光会有老人,女主往往也会有更多的年轻人开始考虑提前立遗嘱,为的就是能够提前的未雨绸缪。因为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究竟哪一个先来,一些老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往往只会交代自己的房产和所剩无几的养老钱。但是对于当代的一些年轻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往往都只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一般都会想要把钱留给自己的父母或者是留给关系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