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寻涉及到大学生的法律案件及其分析

上海某著名高校学生杨某,因缴不起学校课程昂贵的重修费用,一不小心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杨某是一名来自湖南湘西贫困地区的大学生。在上大学之前,黄某一直品学兼优,当时是以全县第一的高考成绩被上海某著名大学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时,杨某成绩很好。到了二年级,由于一时的松懈,出现了两门功课不及格,而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及格课程必须重修,且需要缴纳昂贵的重修费用,两门不及格需要缴纳700元。而来自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杨某,具有极强的自尊心,再加上父母平时严格的管教,他不敢向家人要该笔费用,他认为这样做太对不起父母寄予的一片厚望。于是杨某想到了自己打工赚钱解决这笔费用。他对家人谎称自己为了锻炼能力,找了一份家教工作,并要求家人把自己用过的初中书本寄过来。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大江南北遭遇了非典的袭击,弄的整个社会人心惶惶,学校也实施了封校措施。

如此一来,杨某外出家教赚钱缴纳重修费用的计划也被打乱了。但是杨某才20岁,而家人每月只给与400元的生活费,如果用生活费缴纳重修费,他得两个月不吃喝。这下杨某陷入了无法解决的困难之中,思想包袱也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学习与生活,直接导致了大二第二学期五门功课不及格、大三每学期2门功课不及格。这时的杨某一***要缴纳3100元的重修费用。3100元,对于一名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学生来说,是一笔相当昂贵的费用。按照正常的教育方法,从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辅导员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但是杨某父母从未得知黄某考试不及格以及需要一大笔重修费用的消息。

为了以自己的能力解决这笔重修费用,杨某想方设法、费尽心机。他也曾在学校勤 工俭学赚钱,以弥补重修费用的拖欠。但是,勤工俭学之所得远远不够缴纳重修费用;再加上学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款,杨某感觉丢尽了脸面。要知道,人人都有自尊心,而大学生的自尊心更为强烈。杨某被逼得走投无路,一不小心,误入歧途。

2004年暑假,杨某乘学校放假无人之机,偷了学校图书馆电脑的零部件,自己再组装电脑出卖。2004年9月份,杨某在行窃时被学校保安扭获。

学校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抓获杨某后,立刻对其实施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至此,杨某父母才得知杨某以上事实,真如晴天霹雳,给杨某父母当头一棒!杨某父母得知此消息后,立刻赶赴上海聘请律师为黄某辩护。

通过上海律师在线,杨某父母找到了本站的吴滨律师。

吴滨律师了解了情况之后,认为杨某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与学校以及学校文保局进行沟通,但是公安局还是逮捕了杨某,并且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办案人员也认为杨某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从轻处理,但是希望学校能够出一张杨某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经过律师的努力,学校终于同意出具了一份比较客观的情况说明。此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了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吴滨律师认为:第一,杨某犯罪后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事实,属于自首;第二、杨某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杨某主观恶性较小,实施盗窃行为是出于缴纳学校的重修费用,并不是个人挥霍。

第四、杨某表现一贯良好。法的作用,最重要的并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引导。杨某来自贫困的湘西,能够考上上海著名大学实属不易。现在杨某已经是即将离校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四学生,希望法庭能够从重在引导、挽救的角度出发,给杨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后,法院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频频出现的大学生犯罪,这个现象折射出什么呢?大学生本来是天之骄子,为何会屡屡出现触犯刑律的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学生本身的素质问题、心理问题等。但是最根本的不在于此,而在于教育培养大学生的高校。大学被称作是象牙塔,应该是教书育人最好的地方,应该从德智体各方面去培养学生、教育学生,还应该多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而不应该仅仅盯住学生的学习成绩。要知道,一个道德败坏的高智商大学生犯罪远比普通犯罪危害性大得多!还有,学校对学生的一些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应该从轻处理,本着为学生着想的精神,从挽救、引导的角度出发,给学生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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