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理问题?地理书上存在省县乡只有三级,为什么实际存在省市县乡

按照1982年《宪法》的规定,大陆主要实行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区划体系,省、县两级之间只有较大的市和自治州可以管辖县。但是宪法实施之后,县的数目太多,省直接管辖工作量大,于是很多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始管县,也就形成了现在实际上的省、市、县、乡的行政区划体系。

1982年,中***中央(1982)51号文件中向全国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指示。当年先在江苏试点,1983年开始在全国试行。

到1994年底,除海南省外,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试行了市管县体制,***有196个市领导741个县、31个自治县和9个旗、2个特区,代管240个县级市。领导县的市占直辖市、地级市总数的93.77%;市领导的县占县(不包括县级市、市辖区)总数目的45.13%。

至此市管县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且在国家的行政区划序列里,正式将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

扩展资料

建国初期,我国市领导县的行政区划体制。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少数城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

此后,实行市领导体制的城市逐渐增多,50年代末达到第一次高潮,60年代初开始回落并进入低潮,70年代又逐渐复苏。从1982年开始,我国又掀起新一轮的市管县体制改革浪潮。目前,市管县体制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地区的行政区划体制。

市管县又称”市领导县”,是将以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作为一级政权来管辖周边的一部分县、县级市的体制。

这种体制的形成是中国城乡经济一体化和政府管理一体化两个过程同步进行的重要结果,是中国由一个典型的农业国逐步转向一个工业国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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