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市长热线
盘锦市市长热线:12345。
市长热线主要受理:
1、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受理、招商引资等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
2、对城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发生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教育、安全等需要政府解决的诉求;
4、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等方面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诉求;
5、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投诉等;
6、提供交通出行、天气预报、法律咨询、旅游餐饮、生活服务、票务查询、慈善捐助等各类综合信息查询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第十五条
国务院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