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判决书怎么申请执行

执行的内容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执行。

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按照你所说的对方收到判决书已经超过十天的话,主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你已经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执行判决书的程序和要求涉及以下步骤:首先,当您获得一份判决书后,您需要仔细阅读判决书的内容,确保了解其中的判决结果和相关义务。接下来,您需要确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并计算出执行期限。然后,您可以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申请执行判决书。在申请中,您需要提供判决书的副本、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执行申请。如果申请获得受理,法院将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通知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执行判决书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执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