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向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应当满足该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或该行政行为不适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