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刑事案件材料被移交到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这意味着什么
看一下五分院的职责就清楚了: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的主要任务,是在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万盛区、江津区、永川区、綦江县、荣昌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依法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法律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