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的法律规定?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如果你们想创业手里没有资金的话,是可以进行贷款的,这样的话,可以提前提取一些周转资金,后期挣了钱的话还了它就行了,但如果要贷款的话,必须要围绕这方面的事情做一个了解,具体的看一下房屋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然后再看一下房屋抵押的登记流程是什么,等把这些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房屋抵押的法律规定?

1、检诸《中华人民***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2、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附:抵押误解

1、抵押误解抵押权是一种价值权利,它所支配的是抵押物的价值。即使我们承认实现抵押权时应将土地和房屋一并拍卖,也并不能得出抵押权人可以就全部的变卖价值优先受偿。抵押物价值的实现和抵押物的价值绝对不是一回事,不能因为抵押物的价值的变现需要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就可以违背当事人的约定,任意扩张抵押权可以支配的抵押物价值的范围。

2、在这方面,土地上已经建有房屋但是仅仅约定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又建有房屋的处理方法应该是一致的。因为二者设定抵押权的合意都只是针对土地使用权或者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二者都牵涉抵押权实现时如何避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异其主体的问题。根据《担保法》第三是五条的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

3、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单独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也应参照此规定办理。也就是说抵押权的范围仍然是单独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实现抵押权,需要拍卖土地使用权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一起拍卖,但对未设定抵押权的部分,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三、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2、房产档案馆: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A4纸:0.3元/页;A3纸:0.6元/页五、注销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有权证》或收件凭据、《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3、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经过这篇文章的介绍,我们已经知道了房屋抵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文章有规定的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你们一定要把这些都弄熟悉了,把这些掌握好之后再去贷款,这样的话,可以帮助你们顺利的办理,而且,在文章里看了一下房屋抵押的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有了这个流程的话就可以顺利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