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罪司法解释
破坏环境罪司法解释是,具体如下:
1、污染环境,违反法律规定排放污染物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破坏环境罪立案标准造成农田,林地等五亩以上的,造成土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等。
破坏环境罪立案标准: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破坏环境的行为有:
砍伐树木、焚烧山野、焚林而猎、涸泽而渔、焚烧垃圾、污水任意排放、江河放药闹鱼、工厂尾气不达标肆意排放、废旧冰箱雪种任意排放和丢弃、废旧电池任意丢弃等。
综上所述,破坏环境罪司法解释是污染环境,违反法律规定排放污染物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环境罪立案标准造成农田,林地等五亩以上的,造成土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