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保局24热线电话

服务热线: 0991-12333

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市还开通了大病慢性病申请、医保卡使用等“绿色通道”,实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特殊业务优先处理。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申请办理。如业务通过“不见面”方式无法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预约咨询,医保部门将安排专人联系办理。

1、咨询电话 

(1) 乌鲁木齐市医保局:(0991)4680625、4658524、4680662 

(2) 天山区(达坂城区):(0991)2337203 

(3) 沙依巴克区:(0991)4533029 

(4) 高新区(新市区):(0991)3193797 

(5) 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县):(0991)4613071

(6) 经开区(头屯河区):(0991)3720782 

(7) 米东区:(0991)3306873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2、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