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1) 一免:注册电子学籍的学前幼儿且按年龄界定为学前一年幼儿,可享受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
享受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2) 一补:注册电子学籍的学前幼儿,按年龄界定为学前一年幼儿且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优先享受),可享受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二)义务教育阶段:
(1) 两免: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可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杂费政策。享受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包含教辅资料)、免收杂费。
(2) 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
(三)高中教育阶段:
(1) 免学费:所有高中学生可享受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政策。享受标准:公办高中直接免收,民办高中按照公办类别学费标准免收部分学费。
(2) 国家助学金:所有高中在校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 国家助学金:一、二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2) 免学费: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政策。
(3) 扶贫助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可享受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扶贫资助政策。
(五)高等教育阶段:
(1) 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政策。享受标准:8000元/生.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可享受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享受标准:5000元/生.年。
(3) 国家助学金:所有高等学校在校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享受标准:家庭特别困难本专科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3500元/生.年享受;家庭一般困难本专科学生按照2500元/生.年享受。
(4) 扶贫助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享受贫困家庭高等学校学生扶贫资助政策。享受标准:按照高等院校在校生6000元/生.年享受,高职院校在校生3000元/生.年享受。
(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享受标准:按照6000元/人.年享受。
(6)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本地户籍学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享受标准:按照不超过8000元/人.年享受。
(7)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享受缓缴费用,先入校政策。
法律依据:《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精准建立三区三州教育扶贫台账。
第三条规定:稳步提升三区三州教育基本公***服务水平。
第四条规定:面向三区三州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
第五条规定:多渠道加大三区三州教育扶贫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