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东西本人没收到,物流显示签收了,可以索赔吗?

可以直接向经营快递业务企业进行投诉处理。

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未按约定时间发货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买家付款后,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

2、买家付款后,卖家以商品存在瑕疵或缺货等理由,导致买家申请退款,从而卖家实际无法在约定的发货时间内发货的。

3、买家付款后,卖家因自身原因(如担心后续得到中差评等)单方面拒绝发货或中止发货的(如擅自召回已发出但未送达的货物等)。

4、卖家点击了“发货”按钮,但实际未在约定的发货时间内发货的;卖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揽件记录的时间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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