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成都市锦江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设置11个。
(1)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负责本局的后勤保障工作;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督查检查和外事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科
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措施;负责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核和审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依法审核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参与重大案件的复核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参与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负责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3)收入核算科
制定税款征收的管理办法,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4)纳税服务科(对外称办税服务厅)
受理税务登记(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进项发票认证、票表稽核);发布欠税公告;资格核定(包括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办理发票购领、缴销;开展面向纳税人的有关税法宣传;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5)征收管理科
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和推行征收管理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组织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6)人事教育科
负责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教育培训、干部监督、精神文明建设等。
(7)监察室
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等。
(8)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
(9)税源管理二科
征管范围为涉外企业。负责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10)税源管理三科
征管范围为全局个体工商户。负责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税法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11)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局工会、***青团、妇委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