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实施情况检查自查表怎么填写

表中所指的“单位性质”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其他单位。二、“银行开设账户数量”项目,反映单位在各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数量,包括基本账户。三、“是否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有无损坏会计资料行为”项目,反映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情况。如有未按《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档案保管规定,或有毁损会计资料行为的,应详细填报有关情况四、“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如《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等。如果执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按实填写。五、“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数量”项目,反映单位所有持证会计人员中按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数量。六、“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任职资格”项目,反映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是否具备《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七、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非税收入、税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单位如存在不实行为,应详细填列有关项目金额及原因。其他类似项目的填列要求与此相同。八、“是否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项目,反映单位如存在此行为,应填列有几套财务会计报表及分别的报送对象等有关情况。九、表中应填写内容的部分应照实填写内容及影响的金额,涉及填写数量、户数和金额的单元格必须填写数字,如结果为“O”,则必须填写数字“O”。自查表还应填写整改的情况。十、“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部分,除表中所填报有关情况外,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可逐项列出。十一、表栏内文字说明填列不下的,可以另用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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