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
法律主观:
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法律客观:法律援助案件诉讼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应当根据《司法救助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先行对当事人作出缓交诉讼费用的决定。符合《司法救助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视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决定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对当事人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公民履行义务的案件,应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