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诉讼律师业务

非诉讼律师事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律师事务。非诉讼律师事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解答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这是每个律师都会涉及的非诉讼业务。解答好法律咨询,既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只会给当事人带来误导。切记:咨询法律问题一定要找到真正的律师,不要被街头的法务所骗。律师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2、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既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的还是非诉事务,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就是为了避免诉讼事务的产生由其是对现阶段的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非常重要,进一步使自身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制规定。例外,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还要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订章程、合同管理规定、员工手册等,这些既需要律师同时具备经济及管理知识。3、合同、协议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等。合同、协议在律师的参与下,制订的将更为规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也为将来的纠纷提前打下预防针。合同方面的律师事务分为三阶段:1)备约阶段。此阶段,律师可从委托人处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包含委托人、合同对方,并拟制出谈判方案。同时,还应为委托人讲解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缔约阶段。此阶段,合同双方会就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协商,律师参与谈判,亦可向对方说明己方要求法律依据之所在。3)履约阶段。合同生效后,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履行完毕,实际情况需要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时,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协商解决。发表意见。4、律师见证。律师见证在中国大陆,正处于初始阶段,也越来越为当事人意识到。其相比公证,具有费用低廉、办理快捷之优势。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亲眼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依照法律规定,对委托人发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律师事务。律师代办公证5、律师代办公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证事宜的一种非讼法律事务。6、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被调查人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比如,针对某企业的资信调查报告一般应包含如下多方面内容:公司概况、公司简历及组织结构、负责人情况、财务状况、往来银行、付款记录、经营情况、现场调查情况等。7、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律师函是指委托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委托人指定的当事人发送就相关事务进行声明的函件。律师函同律师见证一样,流行不足十年,皆由港澳传入深圳,又从深圳逐渐传向全国各地。 律师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出庭打官司的,“律师只打官司”是现阶段中国大陆对律师业的偏见,是整体社会法律意识的盲区,要提高整体社会的法律维权意识首先得改变这一观点,给自己给自己的企业先做好法律咨询从而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给自己一个安定的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律师在非诉讼律师事务中必将会大有作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