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坍塌造成人身伤亡由谁赔偿 ?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桥梁的垮塌原因,才能确定需要谁赔偿。

从1999年以来,我国发生过很多次桥梁坍塌事故,伤亡也有很多,但几乎所有事故原因最后都是车辆超载、超限等。可是仔细想想,到底事车的重量问题?还是桥的质量问题?可以说是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定论。

前几天鞍山岫岩桥梁坍塌的事也还没有定论,只是2022年7月24日23点57分,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发布了通告。

据悉,大桥位于国道G229主干道,目前道路已经中断。

如果说赔偿的话,在法律上就涉及到了民事责任,要分好几种情况,我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

从桥梁方面看。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本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因缺陷倒塌损害的责任。其责任根据是“因建筑物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所谓“建筑物缺陷”,是指建筑物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致建筑物存在对于他人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

本条第一款还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有其他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此所谓“其他责任人”,例如桥梁设计人、监理人、建筑材料生产者或者供应商。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如果是因为桥梁没有达到安全标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经过核查,存在有其他责任人,比如监理、材料商等,是需要***同承担赔偿责任的。

2、如果是因为其他责任人,比如设计人、监理人、材料生产者或供应商,那赔偿方就是这些责任人。

从车辆方面看

按照民事责任,如果经过调查,不是桥梁的问题,而是司机的责任,由于肇事货车肯定是买了保险的,所以如果有人员伤亡,肯定是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先进行赔偿

如果赔偿金超出了保险赔偿范围,剩下的肯定需要肇事车辆车主负责赔偿,但肇事司机如果是某个单位的,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肯定由货车所在单位进行赔偿

从运营方面看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运营公司,一般桥梁都有运营公司的。

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这样看的话,桥梁垮塌,承担赔偿的主体也可能是没有尽到相关管理义务的桥梁运营方。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就是这几个:一是桥梁设计缺陷;二是施工质量问题;三是车辆超载问题。

至于根本性问题,官方目前还在调查,愿每个人和每个家庭都能平安健康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