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超面积会强拆吗

农村建房超出面积将会不会被强拆,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规划许可证,在不违反总体规划和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对于符合一户一宅并满足当地宅基地面积等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也可以补办规划许可相关手续,不会被强拆;

2、如果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比如严重影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等被认定为违建的,会被强拆。

自建房的相关准则:

1、在农村自己建造房屋所占据的大小不,可以超过审核建造房屋大小的八成;

2、本地居民申请建造新房,宅基地的面积最大不可以大于250平米;

3、在旧的宅基地上申请再次建造房屋,重新建造房屋的大小必须要与对应的准则相符,并且最大的大小不可以大于300平米;

4、本地村民自己建造房屋的楼层不可以超过三层,并且高度需小于10.5米,注意屋顶的坡度也不能超过30度。

综上所述,建造房屋办理的手续正规,并且相关的证书、许可证也是全的,则需自己朝审核机关告知超出的具体情况,再依照超出的大小上交相应的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