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成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成立条件如下:1、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2、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4、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