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西屏的人物事件

2015年7月23日,中国***产党安徽省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省纪委关于方西屏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关于追认给予方西屏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2015年7月24日,经中***安徽省委批准,中***安徽省纪委对淮南市委原书记方西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方西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包养情妇;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方西屏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中央批准,中***安徽省委决定给予方西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10月28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安徽省淮南市委原书记方西屏(正厅级)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方西屏在担任安徽省池州市市长期间,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其在担任中***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安徽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2015年12月17日,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南市原市委书记方西屏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马鞍山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初至2013年2月,被告人方西屏利用其担任池州市市长、省商务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伙同其兄方东屏(另案处理)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房产、股份、现金等贿赂,价值人民币***计3174.094万元,构成受贿罪;另2007年5月至2010年,被告人方西屏担任池州市市长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假拍卖真约定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将超出约定价格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返还给用地企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计人民币3947.4977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案发后,涉案赃款1830万元已依法扣押。

庭审中,被告人方西屏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