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劫罪和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犯罪中最常见的罪名。这类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刀笔律刑事辩护团队)在侵犯财产犯罪辩护上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到的辩护技巧。
一、罪名简介
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盗窃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抢夺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
抢劫
罪之间的一种
犯罪
形态,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
罪名
抢劫罪
(
刑法第
263
条
)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
罪名之间联系与区别
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
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刑法第五章规定的常见罪名。
不同的是:
1、
诈骗罪是通过欺诈使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自愿”处分自己财产,其他犯罪则是完全违背当事人意志取得财物;
2、
是否公然取财,是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公然违背受害人意志,取得财物的,是抢夺罪。目前还有另外一种观点,即公然取财不是区分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关键,区分两罪,因以是否存在足以造成伤害的危险为标准,如果取财行为有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危险,因以抢夺罪论处。
3、
暴力行为是否达到足以压迫当事人反抗的程度,是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
三、转化问题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即抢劫罪
)
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