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体系包括
法律分析:社会诚信体系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
1.社会诚信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体系、行政规章和行业自律规则等。
2.信用管理和服务系统,是由各社会主体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信用管理系统;以及社会专业机构承担的资信调查、联合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和商账催收等社会专业服务系统所构成。
3.社会信用活动,主要包括消费者信用活动、企业信用活动、银行信用活动和政府信用活动等。
4.监督与惩戒机制,主要包括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运用行政、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依法对信用活动行为进行监管和失信惩戒,将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从市场经济的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时激励守信企业单位和个人。
法律依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第三条 社会信用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建、信息***享、奖惩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