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的地位以及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位于根本大法的地位,它是母法,其余象刑法、民法等部门法都是它的子法。
新中国的宪法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诞生于1954年,规定了一些国家的根本问题,其一直延续到1978年,第二阶段是1978年的宪法,这部宪法对文化大革命中的许多错误进行了修正,确立了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宪法发展的方向;第三部是1984年的宪法,当时由于改革开放,84年的宪法对经济发展领域以及所有制问题进行了规定,其后三十多年来虽然有宪法修正案出台但84版宪法未作大的改动,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