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独立商铺的屋面使用权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用部位、***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利用物业***用部位、***用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已纳入分摊面积的公用部位的产权,属业主***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因此,屋顶、外墙使用权依法应当归业主所有,开发商强行占有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开发商要在屋顶、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并且所收取的广告收益的主要部分归业主委员会所有,由业主委员会统一保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