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盖的房子,已经交了定金,签了购房协议,可以退定金吗?
签了购房协议,交了定金,是不能退房退款的。
因为购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开发商的承诺:
我们在看房时,开发商会对购房者许下承诺,例如,这个房屋的周边配套齐全,具体有哪些,赠送面积等等。这些都可以写进补充协议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关于不可抗力:
比如由于国家或者政府新出台的一些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现这样的情况时,应该提前约定好双方的责任,协商解决,以免发生纠纷。
3、房产证办理时间: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看似和开发商没关系,但是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就会影响到购房者产权的办理,所以购房者在补充协议里应该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签了购房合同定金能不能退
1、订金可退
具有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的,都应依法从其约定。
2、定金不退
买房人给付的定金在总额的20%以内的,在自己的原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定金。而超过20%的部分,可以主张返还。
因此在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要注意协议书采取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有没有“另有约定”。
二、购房合同定金什么时候可退
1、“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当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
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