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形容末日审判

南勇、杨一民可能因双重身份逃脱重判。

第一大难题

复杂问题怎么简单化

案件错综复杂难量刑

2009年10月,当年广药俱乐部系列官员、足协官员、山东足坛名将相继被捕,作为首批涉案人员落网已有近一年时间,关于他们的问题,司法部门也早有定性。与之相关的广州、成都两队年初就已降级,经过一个赛季的比赛,现在他们都已经杀回了中超。不过,扫赌工作仍在继续,且不断掀起高潮。先是南勇、陆俊,然后是谢亚龙,现在,原泰达、国际、申花的球员和俱乐部官员也都牵扯其中。由于假赌黑泛滥多年,且足球界各个人群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往往是查出了一个人,就牵出了一条线,调查工作十分庞大。因此,下一步能发展成什么样子,还有哪些人或俱乐部会被卷入其中,现在都还是未知数。

不过,据记者了解,首批落网者很快就要接受审判了。譬如杨旭,其问题本来就不像后来落网的南勇、陆俊等人那么复杂,也比较容易调查清楚。目前,相关方面已为杨旭等人聘请了律师,年底之前审判就将进行。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像杨旭这样的人,应该没有被查出存在更多问题。与杨旭情况相似的,还有冷波、范广鸣、许宏涛等。现在,人们更关心的并不是他们还可能会牵扯哪些问题,而是在受审之后,他们将获得什么样的刑期。

与这些扫赌风暴初期落网的涉案者相比,南勇、陆俊等人的情况本来就复杂,更重要的是,新近又有很多足协官员、俱乐部官员和球员被刑事拘留或被协查,在交代问题时,也不排除他们与先前涉案的足协官员、裁判等产生交集的可能。或者说,被调查者原来在足坛的地位越高,影响力越大,调查起来就越繁琐,最终结案的时间也就越晚。因此,把所有人的问题都调查清楚,将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所以南勇等人的公审日可能还会延迟。日前,记者致电铁岭市中级人民检察院进行采访,但该院负责宣传的部门再度以案情尚处在保密阶段为由给予了回绝。但是,相比前几次的电话采访,该院的态度已经有所转变,他们不再以“不知情”为理由进行搪塞,而是以保密制度来回绝。虽然依旧无法从他们口中获得更多的信息,但至少已经反映出一个信号,那就是在过去一年的反赌扫黑案件中,已经有一部分进入了公诉程序,距离公审自然也不再遥遥无期,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南勇案将会在农历新年前公审,“应该不会再拖了,明年将召开足代会,足代会之前肯定会审判。”

第二大难题

该重刑的难重判

南杨或凭双重身份“保命”

公安机关足球打假反赌专案组在10月已宣布足球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三人的案件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而先于陆俊等人被拘捕的南勇、杨一民等人至今尚未有进一步消息。知情人士称,明年1月份,南杨一案将可能公审,而在今年10月才被依法拘捕的谢亚龙等人将在更晚时间被起诉。不过,由于南杨等人双重身份的界定问题,对其量刑很可能不能像外界期望的那么重。

对足球“怒其不争”的中国球迷,一直期盼司法部门能重判这些腐败官员。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南、杨、谢等官员的“双重身份”,他们难以被判重刑。因为这直接关系中国足球、中国足协在国际足联、亚足联的地位乃至生存问题。外界常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来形容“中国足球协会”与“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两个机构,前者是民间组织,后者是政府机构。像南、杨、谢等人既有“民间”身份、又有“国家公务人员”身份。按中国法律,同属受贿,“国家公务员”身份的量刑肯定要重于“民间”身份。

之前龚建平被法院宣判受贿罪,专业人士认为,足球裁判工作,实际是接受足协委托从事公务,而不是劳务,这种公务带有管理、裁判和决断性质。在德国,法律就明确规定裁判员、公证员等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是受贿犯罪。

但国际足联及亚足联章程都明文规定:各国和地区政府不得干预足协内部事务,足协必须确保独立性。如中国法院将这些涉贿官员以“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定罪,无异于以司法判决的方式向亚足联与国际足联公开宣告:谢亚龙、南勇、杨一民等人是长期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在管理足球,这挑战了国际足联、亚足联的底线。因为“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作为政府直属机构,直接干预足协事务,从而证实“中国足协失去独立性、严重违反亚足联和国际足联的章程”事实,如是将授人把柄。

现在,国际足坛提出要对中国足协实施禁赛动议不少,之所以迟迟未作决定,与中国的国际地位有关,更重要的是没有确凿证据。而国际足坛人士很可能以中国法院的判决为“铁证”,要求亚足联和国际足联处罚中国足协。因为政府干涉足协事务而遭国际足联停赛处罚的事例不枚胜举。

因此,如何惩罚涉黑官员,各方需小心行事。但若无法以“国家公务人员”对南、杨、谢等人量刑,那么足坛反腐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有龚建平案在前,却不能一视同仁。既要回避国际足坛在对于中国足协独立性问题上的质疑,又不能姑息贪官,以免量刑过轻。所以,在南、杨、谢等身份的认定上,无疑给中国司法界抛出一个大难题。

第三大难题

放水球员尚无法定罪

刑法中并无赌球罪名

对于即将面临审判的涉赌人员,或是家人或者相关方面都为其聘请了辩护律师,“不管怎么样,都要给予他们公正,辩护人与出庭公诉的检察人员的诉讼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一位沈阳方面的检察机关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我们都知道,他们的案子找什么样的律师都没有用,因为辩无可辩,证据确凿,但他们还是要找律师,或是心存侥幸或是寻找一些平衡吧。”

据了解,此次因为中国足坛的打假扫黑落网的涉案人员基本都铁证如山,专案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经过了一年多的调查取证,都对他们的案情了如指掌,为了避免一些遗漏,所以一再推迟公审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作用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记者和一位业内知名律师取得联系,该律师告诉记者:“这么说吧,他们的案子,律师没用,所以真正大牌的律师不愿意碰。但也有一些律师为了出名抢着上,毕竟这个案子震惊全国,一旦可以减刑的话将声名大噪,一举成名。”

从中国的法律来看,一些抢着为涉案人员辩护的律师所能依仗的一个理由就是现行法律中没有“赌球罪”。该律师告诉记者,“那些涉嫌操纵比赛的涉案人员遭到处罚是肯定的,现在困难的是对那些在比赛中故意放水的球员,就目前中国的法律而言,没有一条可以给他们定罪。”该律师认为,现在的情况只能仅仅依靠赌博罪进行定罪,他说:“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赌博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开设赌场的罪名,《刑法》增加到三到七年。”该律师最后告诉记者,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一些想出名的律师跃跃欲试,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一些涉案人员现在仍不知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