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请问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书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情形,对相关的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刑事侦查时,他的有关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同的主体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的文书格式不一样。下面律师365小编为您提供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家属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 女 汉族 15年1月3日出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身份证号:

电话:

手机:

被申请人:陈、男、19年月3日出生,系申请人之夫。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

申请事项:对陈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200年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陈刑事拘留,后被。现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申请人及陈本人均向贵院提出了对取保候审但未得到批准。

《中华人民***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的不与收押:……(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看守所留所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了生活不能自理是指因病、伤残或者年老体弱致使日常生活中起床、用餐、行走、入厕等不能自行进行,必须在他人协助下才能完成。

申请人认为,陈目前的情况明显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符合不与收押、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陈案发前曾于2007年5月、6月两次入院治疗。被诊断患有双眼视网膜色素变异,双眼视物不清已经2年多,在家里生活起居都难以自理,并且需要长期不间断用药;而且,陈还患有双眼老年性白内障、糖尿病、原发型高血压病、痛风、高脂血症,也需要长期用药和照顾。(上述情况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已经提交)同时,陈在被羁押,仍然继续不间断的用药,在羁押场所的生活起居均需要扶助。

案发前后陈也能够配合检查机关说明情况,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变更刑事,对陈取保候审。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需要具备的内容和格式会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申请的主体不一样会有略微的不一样。这是关于家属申请取保候审的文书类型,其他主体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内容和格式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律师365网站的其他律师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