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强奸罪判刑几年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了量刑起点幅度。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 有期徒刑 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务中应综合考虑犯罪对象、犯罪手段、情节等情况,以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为根据,确定适当的量刑起点。一般情况下采用暴力手段强奸的量刑起点要相对高于使用胁迫手段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强奸同时有猥亵、侮辱等行为的,可选择较高的量刑起点。 2、奸淫幼女一人一次的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除上述已论述的以外,应考虑是否采用暴力,奸淫不满十二周岁的女童等量刑起点可相对高一些。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 上述情况,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 刑罚 的以外,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实务中应注意: 1、对于上述五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首先要进行定性分析,如果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直接依法判处,不再适用《量刑指导意见》。 2、对于同时具有上述五种情形中两种以上情形的,以其中较为严重的情形作为基本 犯罪构成 事实,其他情形则作为增加刑罚的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 根据最高法院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我们知道 强奸罪 的量刑都是一个区间,而非一个确定的期限,这就给了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很大的争取空间。由于刑事辩护的专业性要求,我们建议您为当事人委托一名专业的辩护 律师 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