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的案件实时
2009年11月中旬,重庆涉黑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在北京抓捕李庄,将李庄押回重庆。
2009年12月13日,李庄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开始大篇幅披露李庄案情,并公布李庄所谓的短信:“钱多、人傻、够黑、速来。”该短信后经证实为捏造的虚假事实。
2009年12月14日,李庄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009年12月17日,李庄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12月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成为李庄的辩护人。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
2009年12月29日,法医鉴定出炉:经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坚称自己无罪,提出上诉。
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2月3日,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出人意料地当庭认罪,并刻意大声宣读以“藏头诗”形式写成的《悔罪书》。
2010年2月9日,终审,李庄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李庄当庭抢夺话筒声称:认罪是假,仍然坚持自己无罪。
2011年4月19日,李庄漏罪案一审开庭,双方辩护激烈。
2011年4月22日,李庄漏罪案,控方以事实存疑为由,撤销起诉。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释放,当日与妻儿一起乘飞机回到北京。
2011年12月12日,李庄与迟夙生律师及李庄之子李亚童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原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2012年11月15日李庄、王誓华、龚刚华、龚云飞到最高检控告“李庄案”专案组构陷李庄。
2012年11月16日,CCTV、《新京报》、《京华时报》及各大网站报道了李庄案申诉进展。
2012年11月23日,最高检约谈李庄。
2012年11月29日重庆一中院,约谈李庄。
2013年7月29日,中央巡视组在重庆渝都宾馆约谈李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