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沾益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综合成绩排序,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计划招生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的毕业生。

2、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同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的,认定学科与所报考岗位须相同。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报考初中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须相同,报考小学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不限。报考音、体、美岗位及幼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须相同。

3、报考高中教育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育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教岗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各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不限。

4、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5、非曲靖籍考生(或生源),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6、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

(4)2011年以来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

三、招聘岗位

从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试招聘教师43人,其中:高中教师2人、初中教师14人、小学教师26人、幼儿园教师1人。

招考岗位设置如下:

(一)高中教师2人

县一中高中历史教师1人;

县四中高中数学教师1人。

(二)初中14人

语文教师4人:海峰中学、麻拉学校、大坡三中、菱角一中各1人。

英语教师2人:海峰中学、罗木中学各1人。

数学教师2人:海峰中学、菱角一中各1人。

物理教师2人:海峰中学、炎方一中各1人。

化学教师1人:菱角一中1人。

计算机教师1人:海峰中学1人。

音乐教师1人:麻拉学校1人。

体育教师1人:白水二中1人。

(三)小学教师26人

语文教师11人:大坡红寨小学1人、大坡岩竹小学1人、菱角聂子洞小学1人、德泽棠梨树小学1人、炎方磨嘎小学1人、炎方磨脚小学1人、盘江荣兴小学1人、盘江吴家庄小学1人、盘江大兴村小学1人、盘江芹菜沟小学1人、白水下坡小学1人。

数学教师6人:大坡河勺小学1人、菱角稻堆小学1人、德泽米支嘎小学1人、盘江荣兴小学1人、播乐奴革小学1人、白水座棚小学1人。

音乐教师4人:盘江龙凤小学1人、炎方磨嘎小学1人、播乐沙石岭小学1人、白水潘家洞小学1人。

体育教师3人:炎方卡居小学1人、播乐奴革小学1人、大坡亮泉小学1人。

美术教师2人:炎方卡居小学1人、播乐鸭团小学1人。

(四)幼儿园教师1人。

沾益县幼儿园1人。

四、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3、所需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派出所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四张。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及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报名时只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的相应学科,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应达1∶3方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可缩减招聘计划岗位数,使其达开考比例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开考,已报名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汇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报考条件规定,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由县教育局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伪造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违法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设四个科目,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每个考试科目收费50元,合计200元。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监考、试卷接送、保密等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项考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教育学50分、教育心理学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设高、初中历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音乐、体育、计算机9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幼教等6个考试科目。

2、笔试范围。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28日(星期六)

上午9∶00一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

下午3∶00一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4、笔试地点:沾益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

1、面试按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面试方案进行,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须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于8月9日上午8:30到县教育局集中,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进入面试人选,应事先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个人学历信息。无个人学历信息者,请及时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本人又不出具学历认证报告的,递补下一名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并列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需提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在2012年8月9日下午5:00前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若为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4、经面试资格复审后不愿意参加面试的,须在面试前3天(8月13日下午5:00前)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空缺人选按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的合计总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人递补,需等额面试的,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没有提交《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以及迟到30分钟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该岗位面试照常进行。若为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进入考核。

5、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6、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记分,得分当场公布。

7、进入面试人选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7:30到沾益县第四中学集中参加面试。

8、面试以考察教学基本功为主,特长展示为辅。音、体、美不少于40分钟,其他学科不少于30分钟。

9、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10、面试收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每人按50元的规定收取。

11、面试的具体要求,请登录《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查看《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办法》。

六、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的规定执行。须在2012年8月1日-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将加分证明材料交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二)办理要求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到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在云南省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在云南省参加“特岗教师”的提供《聘用合同书》,到县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在云南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到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级公安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出具加分证明。

7、符合加分政策的优秀运动员凭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奖章、奖牌、证书,到市、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的,申请少数民族加分人员请于7月11日-13日报名时领取《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少数民族考生申请加分审批表》到相关部门审批,其他加分人员按办理加分手续的要求凭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加分证明。

2、报考人员于8月1日-2日前到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已办理完备的加分审批表。沾益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核后,逐级上报审批政策性加分。

3、8月7日前将加分材料报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审批,加分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失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

4、申请加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种材料及所需证明,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规定执行。计算办法:

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没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计算的综合成绩及招考计划,按1:1确定考核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依次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按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分数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再并列,按学历高者确定考核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并列人员重新面试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时,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档案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人选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8点在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参加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综合成绩顺次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只递补一次)。

九、体检录用

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1〕25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出具合格与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所空缺岗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依次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参加体检人选,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7:00在沾益县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集中,必须保持空腹,体检费自带直接交体检医院,并带报名时同底半寸照片一张以及填表用具。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8:30在沾益县教育局集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相应学科的学校岗位,现场填报《沾益县2012年招聘教师自选岗位申请表》,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无事实的,拟聘用人员须将《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婚人员,成绩上线者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聘用手续。凡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向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或说明材料,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考聘用教师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聘用人员必须在2012年9月10日前办理完人事关系、档案、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聘用等相关手续,超过办理期限者不准请假办理,后果自负。

招考聘用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加强领导

为做好2012年沾益县招聘教师的工作,成立沾益县教育局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家全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代继国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高朝富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玲梅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明聪县教育局副局长

范红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朱荣德县教育工会主席

陈云会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肖朝宽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科科长

陈竹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夏波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

詹家本县教育局教科所所长

丁玖富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高朝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报名组、考务组、面试考核组、资格审查及监督组,成员如下:

(一)报名组

组长:方明聪

组员:陈云会肖朝宽詹家本郑贵华王丽娟

王荣华伏关寿李素巧胡兴雷张洪

言应萍王宁毛咏菊

(二)考务组

组长:高朝富

组员:陈云会肖朝宽夏波郑贵华王丽娟王荣华张洪朱家禾陈宣策以及公安局、保密局相关人员。

(三)面试考核组

组长:陈家全

副组长:张玲梅

组员:肖朝宽詹家本郑贵华及专家组成员。

(四)资格审查及监督组

组长:代继国

副组长:朱荣德

组员:范红梅陈竹以及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员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对待,对招聘教师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笔试、政策性加分、面试、考核、体检、公告成绩等各个环节要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招聘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长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教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自报名至录(聘)用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后果考生自负。

报考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均视为违反考录纪律,5年内不得参加沾益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考试作弊或找人*的;

2、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3、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的;

4、放弃面试,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面试申请书的;

5、无故不参加体检的;

6、放弃录(聘)用资格但未提交申请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1149;

县教育局设立公开投诉电话为0874-3160675,受理考生和社会的

反映和举报。

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到的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招聘教师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本实施办法及招聘过程需向社会公告公示的,在《曲靖党建网》、《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沾益教育信息网》、《沾益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0874-3162589,联系人:郑贵华。

十二、本实施办法由沾益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它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1.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