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49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
法律主观:
刑法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族平等,一般表现为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鼓吹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行为。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