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让员工回家违法吗

为疫情防控,多地政府倡导“就地过年”,不少企业纷纷响应倡议,用各色举措鼓励员工留沪,但也出现直接通知员工禁止离沪的情况,企业能否作此限制?

如员工返乡返沪活动中需要隔离,隔离期能否视作缺勤?

上述情况下,隔离期能否以年假折抵?企业能否安排线上办公?能否调整工资?

2020年底至2021年1月,新冠疫情出现多地散发的状况,上海也出现几例本土病例,加之春节临近,最近我们收到许多来自企业和劳动者诸如以上的咨询。我们通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案例,对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等热点问题的解答,汇总如下,以飨读者。

一、劳动关系篇

1、用人单位可以限制员工离沪吗?

答:不可以。2020年12月30日,国务院发文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2021年1月13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这些文件具有倡导性和建议性,但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2、疫情期间企业能否安排线上办公?

答:可以,疫情期间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劳动用工方式。

1)地点上,采取远程在家办公的模式。对于因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开工或者员工不能按期到岗的,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远程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2)从时间上,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员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3、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返岗路线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