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
六部门实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
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建立起与国际通行仲裁制度相适应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遴选1000名高端领军人才、培训1000名职业进阶人才、培养1000名青年后备人才,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
《通知》提出,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是专家咨询协调机构,承担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政府部门、仲裁委员会和高等学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为政府制订规划、政策,发挥专家“外脑”和智库作用。
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国家培养涉外仲裁人才开展培训和实践训练的实际需要,司法部会同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余家具备相关学科综合优势、专业师资配置完善的高校,成立多语种、各具特色的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
组建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司法部负责牵头组建涉外仲裁高端人才库,首期入库300名涉外仲裁高端人才,计划入库1000名,逐步选拔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质量、高水准、高素质的涉外仲裁高端人才。
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单位,依托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涉外仲裁项目证书教育,计划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进阶人才的培养工作。
实施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由司法部牵头,组织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优质课程,强化实践教学。完成1000名涉外仲裁青年后备人才招生培养工作。
组织开展专题教育。鼓励国内知名仲裁机构,会同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定期举办专题研讨、系列讲座、短期培训等方式,加大涉外仲裁人才培训力度。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举办大型涉外仲裁模拟比赛,打造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品牌。
《通知》还要求将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及重大人才工程,司法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同推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健全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投入机制,鼓励支持各培训基地以市场机制推动项目证书教育的开展,鼓励仲裁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投入资金,加大对涉外仲裁人才培养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