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医疗卫生系统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有多少个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另外,《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等法律中也有关于卫生方面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