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

法律主观:

民法典产品质量造成损害是侵权责任。产品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后果,产品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产品侵害问题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