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人员代炒股能起诉他嘛
可以。
1、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纠纷的代表诉讼,包括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引起的普通代表诉讼和特别代表诉讼。
2、普通代表诉讼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提起的诉讼;特别代表诉讼是依照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提起的诉讼。
3、第二条 涉及证券纠纷代理人的诉讼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特别指定的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国家计划和经济特区。对多个被告提起的诉讼,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对发行人以外的主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涉及特别代表的诉讼案件,由证券集中交易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4、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引导和鼓励当事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证券纠纷。和合法性。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强调调解。
5、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证券纠纷代表诉讼案件,应当依托信息技术进行立案登记、诉讼文书送达、公告通知、权利登记和执行金支付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提高审判执行的公正性、效率和透明度。
证券公司人员的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证券交易,以谋取投机利益。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以获取投机利益,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且侵犯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长证券市场投机行为,可能导致证券市场异常波动。
2、不得就证券价格的涨跌向客户提供正面评价。证券市场是不可预测的。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为客户提供对价格变化的正面评价。一旦因错误预测给客户造成损失,很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客户的利益,还会影响员工的声誉和证券行业。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达成协议,获取不正当利益。该协议不仅违反了“三个公平”的原则,也违反了国家法律。通过本协议取得的收入属于非法收入,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诱导客户参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是一种风险投资,未来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者有一定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来应对各种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否参与证券交易由客户自主决定。证券从业人员劝说客户参与证券交易,却不能代表其承担相应责任,是一种对客户不负责任的行为。事实上,它为小众证券公司的利益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不仅损害了证券业的声誉,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5、不得接受利益***享的委托。接受客户委托,按规定标准收取一切费用。如果您在接受客户委托的同时分享收益,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而且还违反了有关员工不得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
6、不接受客户对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和买卖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考 niy_证券投资客户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独立承担投资活动的法律责任,并对其账户内或以其名义进行的证券交易负全部责任.证券业从业人员接受全权委托,属于代表客户进行投资决策的性质,违反了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