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充快递诈骗的原因有哪些

一、有关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顾客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虽然我国法律对快递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妥善保管客户信息有明确的规定,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不得违法泄露在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但法律对企业内部具体的信息管理工作、对企业泄露客户信息的认定办法以及如何追究企业的责任等方面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

二、利用快递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易于隐蔽

犯罪分子为取得被害人信任,往往打着正规、知名快递公司的旗号或冒充其工作人员。同时,电子商务物流与快递公司大多仅注重对发件人和收件人联系方式的确认,而不重视认真对发、收件人身份核实,由此犯罪分子发货和收货时可使用虚假身份,并且可不定期更换联系方式和收、发货地址,假若违法行为暴露,便可轻易地逃避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三、违法犯罪成本低,风险小。

诈骗分子坐在家中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就可以与“买家”完成“交易”,方便快捷的交易同时带来犯罪成本的低廉。由于有些犯罪具有跨区域的特点且大多单个诈骗行为数额不大,不够刑事立案的标准,给公安机关立案、侦破带来了极大困难,犯罪分子易于逃脱法律的惩处,因而风险较小。

四、快递公司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首先,目前很多快递企业对整体流程缺乏监管,收件、登记、分拣、送件各流程之间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如快递公司在中途转运站对快件分拣完成后运往目的地,快递员只是通过货运单上的联系电话与地址运送快件,缺少与原始快件收发数据的对比。这样,快递公司员工就有机会利用工作便利寻找作案目标,一旦发现比较贵重的物品,就以事先准备好的新单子替换掉原来的货运单,而新快递单上往往写的是员工亲戚或朋友的名字。有些快递企业的办公地点不重视防盗监控系统的安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和犯罪预防措施,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泄露顾客信息资料。快递企业对客户快递单信息保管不善,对查看顾客信息的行为几乎没有严格设置相应的权限,除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外,客服人员拿到相关资料也不费吹灰之力,然后通过交易等方式泄露给其他人,为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