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有哪些?

一、 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有哪些? 1、申请回避的主体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回避中申请复议的主体 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3、委托代理人的主体 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自诉案件 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违法所得 没收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4、刑事诉讼法上的近亲属 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5、委托辩护人的主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近亲属可代为委托辩护人。 6、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体 正在被执行 刑罚 或者处于 缓刑 、 假释考验期 间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7、相对禁止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主体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上述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护人 、近亲属,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8、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9、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检察院。 10、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同侵害人。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死刑 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同犯罪 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遗产 继承人 。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11、申请法院排除非法 证据 的人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12、期间耽误后申请期间补救的主体 当事人。 13、对非法侦查行为 申诉 、控告的主体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 14、对三种不起诉均可向检察院申诉的主体 被害人(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15、只能对酌定不起诉向检察院申诉的主体 被不起诉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谁有权委托辩护人? 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 委托律师 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在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同时,还赋予其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辩护的权利。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 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对于有权委托辩护人的主体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已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是行为人不具有资格的话,肯定就无法为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当然,此时我们也要注意,有一些人也是无法担任辩护人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当事人是可以请代理律师为我们来做辩护的,因此,一定要清楚的知道 刑事诉讼法代理律师委托主体 有哪些?也可以很好的把所有权力交给代理律师,只要是你的书面证据都是有力的事实,没有伪造的行为,那么你的胜诉机会将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