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设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成功设立后,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效果:
1、正式获得法人主体资格;
2、出资财产彻底与股东分离;
3、公司可以独立的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4、需要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内的开展业务。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