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深圳南山法院一审认定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用户隐私?

败诉结果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跟地点有关,跟事件无关。起初王先生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在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裁定,要求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行为。随后,腾讯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将该案移送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之后该案被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所以本案的关键是个人信息,是不是私密信息?根据后来法院的裁定结果来看,个人信息不完全是私密信息。法院可能认为微信好友关心对用户来说并不重要,就算泄露出去,也可能不会对用户产生很大的影响。

该案可能造成的结果

在法律中,其实很多有关网络的方面是存在模糊地带的。特别是在个人隐私这一块,很多软件获取个人隐私很方便的,因为它们掌控着大量的个人信息,只要将数据调出来就可以了。其实在用户使用这个软件之前,都会有一个用户须知,但是很多用户其实是并不会去看的,而里面存在着很多细则,比如获取你的个人信息之类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让这些企业有借口去触及到大家的个人隐私,这样的情况是非常不安全的。所以本案如果引起足够大的重视,可能会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保护自身的隐私

比如,很多软件都有一个请求权限来获取通讯录中的联系人信息,然后通过大数据在软件中查询到对方。前提是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但是很多人并不在意这个请求。有时候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选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