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