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涉及财产:小于1万元的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大于1万元小于或等于10万元 抽取6-7%;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50万元抽取5-6%;大于5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万元抽取4-5%;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500万元抽取3-4%;大于5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抽取2-3%;大于1000万元小于或等于1亿元抽取1-2%;大于1亿元抽取0.5-1%。二、计时收费:200-2500元/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